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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外交部 >> 領事業務目

法規章節: 第5條

已出境役男申請護照,得以郵寄方式向鄰近之駐外館處辦理;其以郵寄方式申請者,除親自領取者外,應附回郵或相當之郵遞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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