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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外交部 >> 組織目

法規章節: 第2條

本條例第二條第二項但書所稱編制員額百分之十五,係以大使、常任代表及副常任代表職務之編制員額合計數百分之十五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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