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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外交部 >> 組織目

法規章節: 第12條

本基金會得設諮詢委員會,對業務有關之重要事項提供諮詢;置諮詢委員七人至十一人,由董事長就政府有關機關人員、社會人士及學者專家,提請董事會通過後聘請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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