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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例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外交部 >> 組織目

法規章節: 第9條

本局得視業務需要,於適當地區設分支機構;所需工作人員,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用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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