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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外交部處務規程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外交部 >> 組織目

法規章節: 第12條

國際組織司掌理事項如下:一、聯合國體系各組織相關事務之觀察、研析與推動參與各該組織之規劃、協調及執行。
二、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、多邊合作機制、國際會議與活動業務之規劃、參與、觀察及研析。
三、其他有關國際組織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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