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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移民署為便利舉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實,應設專用電話、傳真機、郵政及電子郵件信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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