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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11條

受理舉發之機關及人員,對於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資料,應嚴予保密;對於舉發人之舉發書、書面紀錄或其他資料,除有絕對必要者外,應另行保存,不附於調查或偵查案卷內。
違反前項規定,應依刑法或其他法令處罰或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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