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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7條

無戶籍國民持有未加註不准延期之單次入國許可證者,因故未能於效期內入國者,得於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,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延期。
但以一次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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