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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9條

經許可過夜住宿之乘客,應由運輸業者派員護送至住宿處所。
需會晤親友或授受物品者,應先填具會客申請單,並經移民署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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