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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25條

移民業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公告之:一、受警告、限期改善、勒令歇業或註銷註冊登記證者。
二、完成公司解散登記者。
三、保證金因移民糾紛賠償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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