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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23條

移民業務機構終止經營移民業務,應檢附下列文件,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廢止設立許可:一、終止經營移民業務申請書。
二、公司章程、董事會議事錄、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。
三、註冊登記證。
但註冊登記證遺失或滅失者,應檢附切結書或相關證明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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