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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10條

因職務或業務持有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者,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應予保密。
違反前項保密義務者,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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