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5條

申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移民署得不予許可:一、經勞動部審查不符規定。
二、經外交部審查不符規定。
三、有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列情形之一。
四、其他不符本法或本辦法之規定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