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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許可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11條

就業金卡持有人無第五條或第七條所列情形之一,且仍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者,得於就業金卡有效期間屆滿前重新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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