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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4條

外國人以免簽證許可入國或抵我國時申請簽證入國,有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各款情形之一,無法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出國者,應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所屬分支機構申請停留簽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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