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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入出國及移民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34條

外國人在我國居留期間內,有出國後再入國之必要者,應於出國前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重入國許可。
但已獲得永久居留許可者,得憑外僑永久居留證再入國,不須申請重入國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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