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人口販運防制法施行細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移民目

法規章節: 第11條

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受理通報之當地司法警察機關,應將受理通報之電話、傳真號碼或其他聯絡方式予以公告,並公開於資訊網路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