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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消防目

法規章節: 第10條

複合容器應每五年辦理定期檢驗。
其下次檢驗期限,自前次檢驗日期之次日起算。
前項複合容器瓶齡屆滿二十年者,不再實施定期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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