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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標準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消防目

法規章節: 第7條

個別認可批次依受驗廠商、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品目、試驗等級認定之。
申請者不得指定將某部分產品列為同一批次。
個別認可應於該批次試驗完成後,始得實施下一批次試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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