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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消防目

法規章節: 第30條

出具不實資料或以詐欺、脅迫或賄賂方法取得型式認可者,登錄機構應撤銷其型式認可,限期繳回或註銷型式認可書,並登載資訊網站及函知中央主管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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