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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消防目

法規章節: 第23條

個別認可經判定合格者,由登錄機構發給認可標示,並確認附加於該批次產品之本體上;判定不合格者,應敘明理由,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認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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