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消防法施行細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消防目

法規章節: 第27條

火災受害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直轄市、縣(市)消防機關申請火災證明。
前項證明內容以火災發生時間及地點為限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