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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消防目

法規章節: 第10條

明火表演許可書應記載下列事項:一、明火表演場所名稱、地址。
二、管理權人、防火管理人及其聯絡方式。
三、許可表演期間、表演區域。
前項許可書記載事項有變更時,應於表演活動十五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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