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7條採泡沫噴頭方式者,應符合下列規定:一、防護對象在其有效防護範圍內。二、防護對象之表面積(為建築物時,為樓地板面積),每九平方公尺設置一個泡沫噴頭。三、每一放射區域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。其防護對象之表面積未滿一百平方公尺時,依其實際表面積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