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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消防目

法規章節: 第178條

緊急照明燈在地面之水平面照度,使用低照度測定用光電管照度計測得之值,在地下建築物之地下通道,其地板面應在十勒克司(Lux)以上,其他場所應在二勒克司(Lux)以上。
但在走廊曲折點處,應增設緊急照明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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