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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消防目

法規章節: 第168條

滑臺,依下列規定設置:一、安裝在使用場所之柱、地板、樑或其他構造上較堅固或加強部分。
二、以螺栓、埋入、熔接或其他堅固方法裝置。
三、設計上無使用障礙,且下降時保持一定之安全速度。
四、有防止掉落之適當措施。
五、滑台之構造、材質、強度及標示符合CNS、一三二三一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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