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

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警察常年訓練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6條

學科訓練實施方式如下:一、自行研讀:本署編撰教材,由員警自行研讀;各單位並得視地區特性、勤(業)務需要,自行編印補充教材。
二、集中實施:每季集中實施一次;每次一天,每天八小時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