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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2條

服務機關、學校對受照護人員,應定期慰問訪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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