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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警察人員陞遷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26條

警察機關、警察大學因同一職稱職務缺額過多,足以妨礙勤、業務推展時,得暫停該職務人員之自請調地及應警察機關、警察大學職缺之徵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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