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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3條

依前條規定改任之警察官,按其原經依法敘定之本俸俸級,就警察人員俸表所列同等階任官。
前項改任後之官階,高於所在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二階以上者,不得申請調任同官階之職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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