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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(員)生獎懲規則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8條

學生總隊對學(員)生之獎懲,由所屬中隊依行政程序陳報學生總隊核簽後,移送訓導處辦理;學生總隊以外單位,以書面通報學生總隊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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