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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5條

前條所列槍砲、彈藥,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製造、販賣、運輸、轉讓、出租、出借、持有、寄藏或陳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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