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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(920924訂定)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1條

事故地點勘察、蒐證工作完成後,警察機關應即通知有關單位清理現場,並撤除管制,迅速恢復交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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