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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集會遊行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22條

集會﹑遊行之負責人,宣布中止或結束集會﹑遊行時,參加人應即解散。
宣布中止或結束後之行為,應由行為人負責。
但參加人未解散者,負責人應負疏導勸離之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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