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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集會遊行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8條

集會﹑遊行之負責人,應於集會﹑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,維持秩序;其集會處所﹑遊行路線於使用後遺有廢棄物或污染者,並應負責清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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