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條疑似發展遲緩、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指紋資料內容如下:一、基本資料: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住址等。二、指紋:全部手指指紋平面印、三面印。三、受捺手指有殘缺或傷病等特殊情形之記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