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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3條

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應編組學校防護團(以下簡稱防護團),學校教師、職員及學生應參加防護團編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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