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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2條

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分國內、國外兩種:一、國內進修:係指入國內大專校院進修與警政有密切關係系科者而言。
二、國外進修:係指入國外大專校院進修與警政有密切關係系科者而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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