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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保送現職警察人員進修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條

本辦法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訂定之。
依本辦法保送進修,旨在增進現職警察人員職務有關之知識技能,而不在於協助其取得學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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