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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保全業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9條

未經許可或已經撤銷許可而仍經營保全業務者,應勒令歇業,並得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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