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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9條

警察依本法第六條至第十條規定實施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,發現行方不明治安顧慮人口之第三條所定資料時,應通報其戶籍地警察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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