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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3條

警察實施查訪項目如下:一、查訪對象之工作、交往及生活情形。
二、其他有助於維護社會治安及防制查訪對象再犯之必要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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