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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49條

接見時應派員在場監視,並得摘錄其談話內容或予以錄音、錄影。
接見中有違反規定者應即加以勸告,勸告不聽者,得停止其接見。
前項情形應記錄於被拘留人紀錄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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