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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8條

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之擔保人,如發覺所擔保槍枝持有人,有利用槍枝危害社會治安之虞時,應隨時報告該管警察機關,違者處一百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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