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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自衛槍枝查驗費支用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2條

自衛槍枝查驗費就所收自衛槍枝照費之五成,由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主管自衛槍枝之警察局支用。
前項支用之查驗費,應由各該管政府分別辦理支出預算法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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