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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2條

左列機關、學校、團體為維護安全及秩序,得申請設置駐衛警察。
一、政府機關。
二、公民營事業機構。
三、公私立醫療機構。
四、公民營金融機構。
五、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。
六、其他機構、團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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