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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交通助理人員管理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10條

交通助理人員之僱用應訂立契約,其內容如下:一、僱用期間。
二、擔任工作內容及工作標準。
三、僱用期間報酬及給酬方式。
四、受僱人違背義務時,應負之責任及解僱原因。
五、其他必要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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