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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43條

執行戰時支援軍事勤務之民防團隊,以民防總隊所轄任務隊、站及特種防護團所轄分團或大隊、中隊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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