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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31條

各級任務隊、站為提昇專業服勤能力,依其性質分別參加其任務屬性團隊之訓練。
區域及任務相近之防護團及聯合防護團,得合併辦理訓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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