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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條文

法規名稱: 民防團隊編組人員服勤津貼發給標準

法規類別: 行政 >> 內政部 >> 警政目

法規章節: 第2條

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參加服勤期間,辦理機關(構)得依公告基本工資按日核計發給服勤津貼(以下簡稱本津貼)。
參加民防團隊編組人員,已依其本職身分或其他法令規定領取津貼者,不得領取本津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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